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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召回拟扩至所有消费品

http://www.sina.net 2008年09月25日 09:43 新京报


  《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立法听证会召开

  本报讯 (记者杜丁)随着奶粉事件不断升级,相关立法紧急提速。昨日,国家质检总局召开《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立法听证会,听证代表表示意见稿中“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”是个创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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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监测系统收集产品缺陷信息

  昨日,来自生产企业、销售企业、行业协会等的31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。多位代表对《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征求意见稿第42条,“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共同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,收集、分析与统计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伤害信息等”给予高度评价。

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力宇表示,如果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前,在医院等机构设立这样一个监测系统,质检部门就会更快地发现问题。

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段蕾蕾表示,2007年底,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在深圳、浙江等地区展开产品伤害监测试点工作,“能在立法草案里看到这条内容非常高兴。”

  药品召回不适用该条例

 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表示,此前中国的召回产品主要涉及汽车、食品以及儿童玩具,即将出台的《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消费产品,但药品、军工产品的召回及监督管理不适用该条例。

  刘兆彬称,前些年,我国每年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大约都在10万人左右。“为了避免、减少由于缺陷产品造成的人员伤亡,制订这个条例是非常必要的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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